“我从一名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职工,受益于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工权益的保护,以及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国政协“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委员视察团在广州与职工代表座谈时,广州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代表“现身说法”。
据了解,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两年来,劳务派遣用工日趋规范。截至2015年底,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共2.98万家,被派遣劳动者共884万人。不过,有关调研也显示,劳务派遣公司刻意规避法律责任、“三性”中的“辅助性”被滥用、假外包真派遣等新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任务仍旧艰巨。
为规范劳务派遣,东莞最早从事劳务派遣的信鸿人力资源公司针对用工单位确立了“三不接”原则,即不同工同酬不接、不购买社保不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不接,以确保公司6000多名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这家公司管理者却无奈地表示:正遭遇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冲击。据该负责人介绍,市场上一些所谓“派遣公司”实为黑中介,成本极低,无法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加之监管缺失,给劳动者权益带来风险,同时也给正规劳务派遣业务带来冲击,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调研显示,在劳务派遣方面,还存在诸多乱象:
——派遣公司刻意规避法律责任。一些派遣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合谋出具200万元注册资本的虚假验资报告;有些投资人同时设立两家派遣公司,交替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合同,规避连续两次与派遣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部分用工企业钻“辅助性”岗位界定不够明确的空子,在主营业务岗位使用派遣工。据安徽省总工会的调查,全省近17.5万名被派遣劳动者所在的“辅助性”岗位性质确定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部分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转为所谓业务外包,实则是借外包之名行派遣之实,削弱了劳务派遣工的保护力度。
“针对劳务派遣方面的这些新老问题,还需‘道高一丈’。”参与此次视察的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认为,要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准入门槛,加大执法力度,并加强社会监督。此外,要随时关注劳务工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多种灵活用工形式,通过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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