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其间,广东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持续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情况下,坚决向污染宣战,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国家减排目标,单位GDP排污强度下降近50%,珠三角地区PM2.5和全省PM10平均浓度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往细看,广东在控污上做减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全省累计关停小火电42.5万千瓦,淘汰钢铁产能379.7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3892.5万吨、造纸96.6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3亿米、铅蓄电池105.5万千伏安时。在生态建设上做加法,“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实施林碳汇造林1503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03万公里,新建森林公园404个、湿地公园121个,森林覆盖率达到58.8%,森林蓄积量达到5.61亿立方米。在制度建设上做乘法,制定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制度建设,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面对环境治理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广东并没有因此而盲目乐观、止步不前,既有认识上的清醒,比如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指出,全省环境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短板仍然比较突出。也有行动上的跟进,比如一方面大力推进环保地方立法,据了解,今年广东在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将研究制定《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去年已启动立法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印发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巡视督察。这充分彰显出广东以更大力度、更严举措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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