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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要了解的词汇

为了让客户更好的了解和使用离岸公司,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广大客户参阅,让更多人了解离岸贸易,将离岸公司优势发挥到极致。

  关于离岸公司,很多人都只是了解皮毛,更深入一点的话可能就是知道离岸公司的好处和最广为流传的离岸运作方式,对其本质则并不太关注,毕竟注册离岸公司基本都是找代理机构完成的,而使用离岸公司也只是最基本的离岸账户使用和转口贸易之类的。

  问:什么是离岸公司的“大纲”及“公司附例”?

  答:公司大纲是一份证明公司成立的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股票形式及公司成立目的。客户若想用其独特形式的公司大纲,或需要特别的股份条款,瑞丰可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附例亦称[公司章程],是公司为其股东、行政人员及董事而设立的规则。在成立公司时,瑞丰可应要求代顾客采纳标准附例。与公司大纳不同,附例通常作为内部文件保存,但亦可向各注册处登记。

  问:什么是离岸公司的“法定代理”?

  答:离岸地政府按照当地法律,通过资格审查授权律师、会计师、信托公司作为法定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代为行使设立公司、收缴年费、出具证书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职能。

  法定代理必须载入离岸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法定代理的地址就是离岸公司注册地址。每一个在离岸地注册的公司都必须有一个法定代理。

  下面是离岸公司的一些常见词语解释:

  1、存续证明书(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系由离岸公司注册国政府或其注册代理所出具的合法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公司并不在清算程序中,或该公司并没有撤销注册。如果公司不是在有效存续中,则不能对外有任何法律行为。

  2、董事在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系查证离岸公司的注册日期、注册号码、董事名册、秘书为何人、资本额、股本、股东名册等。董事在职证明一般由注册地之获授权之注册代理签发。

  3、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某些投资者或经营者为了达到隐藏身份之目的,于是委任他人(亲戚朋友或瑞丰这样的专业机构)出任董事和股东一职,这样一来,只有被委任人士的资料会出现在公司的法定文件上面及公开供公众人士查阅。这类受委任人士就叫做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也叫做代任股东和代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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