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市新申请商标注册25145件,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5194件,南京在“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综合排名中位于全省第二。近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商标注册情况。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新认定驰名商标5件,分别是“苏宁”、“湫湖及图”、“三宝科技”、“马祥兴”、“瑞福科技”,目前全市共拥有驰名商标108件。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用于广告宣传属于违规。日前,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一家文化用品商店在店招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店主说,店招印上“中国驰名商标”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对于涉嫌违规并不知情。
执法人员在现场告诉店主,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也就是说,即使商户获得了“驰名商标”称号,将“驰名商标”字样印在门头使用也是不允许的。
对此,工商局商标监管处负责人解释说,与“著名商标”不同,“驰名商标”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是对商标施行跨行业的保护,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也与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无关。
“很多企业和消费者将‘驰名商标’当作了一种荣誉称号,认为这个称号可以为企业或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加分,是一种很好的广告。因此,很多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初衷就是用于宣传推广。”他提醒企业和消费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属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最高可由工商部门处10万元罚款。消费者发现商标违规使用情况,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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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那么我们又应该注册多少个类别的商标?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要看申请人的未来规划,一般有两种选择。
第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防止品牌被稀释的最佳办法就是商标全类保护,例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有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恰好知道这一商品商标的人在食用“康师傅”方便面的时候会不会联想到不洁的东西呢?
一家婚纱影楼的商标同时被人注册在殡葬业上,会不会让新人有一些忌讳呢?商标权人是无法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是不能阻止他人在不会带来混淆的商品上注册相同标识的商标,所以,全类注册是最好的方法,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第二、申请和自己行业相关的类别注册保护,例如:申请人想做互联网公司,那么你至少申请这4个类别,第9类(可下载软件)、35类(互联网广告宣传)、38类(通讯服务)、42类(计算机开发,软件运营),这样至少在自己行业内避免被别人侵权。所以,企业在选择商标类别方面,要从自身关联的多个层面考虑选择商标类别,从而对自身品牌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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