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一般应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其张数。凡属收、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都必须有附件;职工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退还经出纳(收款人)签名的借款结算联;转账业务中,属于摊提性质的经济业务应有附件。附件的张数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例如某职工填报的差旅费报销单上附有车票、船票、住宿发票等原始凭证35张,35张原始凭证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在计算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时,这一张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其所附的35张原始凭证一起只能算一张。财会部门编制的原始凭证汇总表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般也作为附件的附件处理,原始凭证汇总表连同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算在一起作为一张附件填写。
但是,属收、付款业务的,其附件张数的计算要作特殊情况处理,应把汇总表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说明性质的材料均算在其张数内,有一张算一张。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其中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字样,在其他有关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原始凭证附于××号记账凭证后面”的字样。
在实际工作中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种类繁多,为了便于日后的装订和保管,在填制记账凭证的时候应对附件进行必要的外形加工。过宽过长的附件,应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折叠。折叠后的附件外形尺寸,不应长于或宽于记账凭证,同时还要便于翻阅;
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响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
过窄过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装订时,应进行必要的加工后再粘贴于特制的原始凭证粘贴纸上,然后再装订粘贴纸。原始凭证粘贴纸的外形尺寸应与记账凭证相同,纸上可先印一个合适的方框,各种不能直接装订的原始凭证,如汽车票、地铁车票、市内公共汽车票、火车票、出租车票等,都应按类别整齐地粘贴于粘贴纸的方框之内,不得超出。
粘贴时应横向进行,从右至左,并应粘在原始凭证的左边,逐张左移,后一张右边压位前一张的左边,每张附件只粘左边的0.6一1厘米长,粘牢即可。粘好以后要捏住记账凭证的左上角向下抖几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后还要在粘贴单的空白处分别写出每一类原始凭证的张数、单价与总金额。
如某人报销差旅费,报销单后面的粘贴单附有0.5元的市内公共汽车票20张,1元的公共汽车票12张,285元的火车票1张,869元的飞机票1张,就应分别在汽车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0.5×20=10元,1×12=12元,在火车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285×1=285元,在飞机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869×1=869元。这样,万一将来原始凭证不慎失落,也很容易查明丢的是那一种票面的原始凭证,而且也为计算附件张数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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