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他人身份进入单位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仍成立、员工轻微违纪用人单位慎用直接解除、代驾司机与公司之间未必有劳动关系……近日,苏州人社局举行优秀案例评选和发布会,8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代驾业务,2015年7月至9月业务推广期间,代驾费用全部支付给代驾司机,此后收取10%~20%的信息费用。沈某于2015年8月30日至10月22日期间接收该公司发布的需求信息从事代驾工作。后双方发生争议,沈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沈某基于劳动关系的各项仲裁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发布会现场对该案件进行了评析,指出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内容,劳动者应当服从。本案中,沈某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代驾服务,公司收集、推送代驾需求信息,收取信息费用,二者之间并无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反之,如果沈某不能自主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代驾服务,必须按照公司推送的代驾需求信息提供代驾服务,则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作为用工大市,苏州近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其中像沈某这样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案件较为突出。在今年入选的案例当中,“劳动者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须履行民主程序”“以他人身份进入单位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仍成立”“用人单位对解除决定承担举证责任”等案例,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双倍工资的给付等常见的劳动争议和终局裁决案件,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苏州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607件, 涉及劳动者52829人。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处理14576件,涉及劳动者28949人,结案率为99.9%;仲裁机构及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立案案件23907件,涉及劳动者37988人,结案率为100%。全市共处理50人以上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达32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类型主要为涉及劳动报酬及有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今年较为突出。通过调解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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