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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运动及冰雪产业快速发展 运动装备市场迸发巨大商机

如何更好的让企业享受市场和政策带来的福利,是企业家非常关注的课题。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踏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世忠就民营企业在国际化、紧抓“冰雪经济”机遇、小微企业如何享受政策红利等问题上提出建议,提交了《关于大力扶持冰雪运动装备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支持民营企业跨境并购的建议》和《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建议》三份建议。

    近年来,我国冰雪运动及冰雪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成功申办,为冰雪运动的繁荣带来了新的机遇。201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要实现直接参加冰雪运动的人数超过5000万人,并带动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冰雪产业总规模将达到1万亿。

  《规划》指出,国家要创新发展冰雪装备制造业,扶持具有自主品牌的冰雪运动器材装备、防护用具、设施设备、客运索道等冰雪用品企业和鞋服帽企业发展,挖掘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海峡西岸等体育产业集群在冰雪服装、装备制造的潜力,要以企业为主体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替代进口的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冰雪用品企业,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家冰雪产业示范企业,实现2020年达到10个,2025年达到20个的目标。

  然而,与冰雪运动持续升温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中国冰雪运动装备产业的发展严重落后于国际水平。冰雪项目对于场地、装备、器材有严格的要求,目前市场上的冰雪运动装备品牌主要是国外专业类品牌,国产品牌近乎空白。

  为此,丁世忠建议,建立、健全冰雪运动装备技术标准体系,由体育总局、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牵头、大型体育用品企业参与,根据产业结构特征、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目标,结合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尽快针对性出台冰雪运动装备的国家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标准要求,支持冰雪运动装备自主品牌建设。

  此外,出台具体政策扶持培育冰雪运动装备产业集群,支持行业协会牵头组建由制造企业、用户企业、社会团体等组成的产业联盟,加快冰雪运动装备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为冰雪运动装备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并加大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产业相关人才培养。

  丁世忠也希望国家能鼓励支持冰雪运动装备企业强强联合,实施跨国并购。对有条件引进国外优秀品牌的技术、经验、管理及有能力进行跨境并购的装备企业,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开设“冰雪运动装备产业跨国并购绿色通道”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各级政府应当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丁世忠表示,在组织采购活动时,一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要求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符合划型标准的相关企业资料;还有一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企业必须提供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但由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统字〔2011〕75号虽然明确了划型标准,但没有明确为不同行业企业出具证明的对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操作办法,造成小型、微型企业出具证明难,影响其参加投标活动。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为此,丁世忠建议,根据简政放权精神,由国家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强调,在组织采购活动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强制要求需由政府部门出具小型、微型企业证明;小型、微型企业可依据划型标准提供企业相应的财务、社保等资料,证明其小微企业资格。

  对一些企业由于经营活动需要确须由对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由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为不同行业企业出具证明的对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操作办法,尽量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据相关机构调查显示,去年中国并购市场的交易金额与交易数量均再创新高。而民营企业主导了跨境并购市场,交易数量从2015年的207宗增至612宗,增长196%,交易金额从210亿美元增至1163亿美元,增长453%,第一次在金额上超过国有企业的交易总额,而且是以大约两倍的量级超越。在现阶段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竞争态势下,民营企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全球化以及技术升级的需求会愈加高涨,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民营企业“出海”并购。

  而安踏在自身多品牌战略的指引下,目前也拥有了与FILA、DESCENTE、KOLON等国际品牌的合作经验,因此对于在跨境并购上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丁世忠认为,随着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数量、规模的急剧膨胀,所涉及的领域、地区也日益多元、复杂,从实务角度来看,目前还需重视以下几个问题: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能力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丁世忠建议完善跨境并购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专门的《企业跨境并购法》,或出台一部《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条例》,以规范企业并购行为,并购流程、并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机构在并购工作中的职能等问题。同时,为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提供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

  而在加强跨境并购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方面,第一,加强国内人才培养与引进海外高水平人才并重。近期来看,重点应放在聘请高水平的国际经营管理人才、法律人才等紧缺型人才上,对境外人才引进国家应出台相关补贴政策;长远来看,应当着眼于培养自己的跨境经营管理人才,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设置相应专业与课程,加大对跨境并购人才和跨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此外,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的力量,协助企业跨境并购和运营,可以通过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建立海外国际人才网和数据库,随时保持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跟踪他们的动态,定期宣传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国际人才需求。可在像福建这样的“侨乡”做相应试点,给予政策、资金的支持,取得经验后推广全国。

  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对已具投资银行雏形的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重点扶持,从政策上鼓励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进而形成一批集团化的专业投资银行,重点开展与民营企业跨境并购有关的业务。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要在国内加强对熟悉国外相关法律的律师的培养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组建,并积极吸引有海外留学经验的法律人才回国,组建专门服务机构,提高跨境并购法律报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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