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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之道:要懂得如何用法和维权

劳动者面对新单位时,如果遭遇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违法等情形时,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又该如何合法合规?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卢菲菲在招聘市场求职多日,才在一家化妆品公司谋到市场调查工作。卢菲菲欣喜之余,却有隐忧。她发现,这家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松散,市场调查人员和公司之间不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和她也只是口头约定了基本工资保底数额和提成比例。“到底该不该要求签合同?”卢菲菲很苦恼,她担心据理力争会让自己失去这份工作。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磊认为,任何劳动者都应当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这也是法律的一项强制性规定。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通过以上条款的订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目了然,消除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对双方之间的权益都是一种有效的保护。”葛磊说。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该公司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举报。葛磊提醒道,劳动者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相关的材料,例如标有该公司名称的工资条、报到卡等,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二胎政策的放开让爱孩子的汤梅欣喜若狂。随着女儿上了寄宿小学,汤梅想再生一个孩子的愿望愈发强烈,家人也都鼎力支持。然而,本以为顺其自然的事却因为新单位的一纸合同而变得有些难办。“单位的劳动合同里约定,工作期间怀孕的,合同将自行解除。可我年龄已经很大了,现在是怀孕的最后窗口期,过了这段时间再想要生育的话恐怕很困难。”汤梅既不想失去工作,更不想因为工作而失去孩子。葛磊明确表示:“这种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怀孕的行为侵犯了人身权,是无效条款。”因为,在劳动期间怀孕的权利是妇女的绝对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并且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葛磊指出,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期间不得怀孕,否则合同自行解除”的条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该条款应属无效。常小鹏准备入职某农用工程车公司做销售。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职位不设底薪,每月按销售业绩的30%发放工资。

  常小鹏担心进入销售淡季后,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生活,便向公司反映情况,公司人事经理却不以为然:“既然公司给业务员提供了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高比例业绩提成,就不会再设底薪。你平均每月收入6000元,还要什么底薪?”“虽然说高收益必然伴随风险,但是销售业绩的外在影响因素实在太多,不是我个人所能掌控的,这该怎么办?”常小鹏很无奈,也很困惑。

  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贤春表示,《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的劳动义务,无论销售业绩如何,公司都应当保证其每月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的无底薪约定是违法的。”郑贤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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