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化名)是一名尽职的工会主席,在公司2011年宣布停产,2012年开始裁员时,他就开始了马不停蹄的谈判:该给这名职工多少补偿金,职工还有什么诉求,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在哪里,李平就像是个不知疲倦的“永动机”,放弃了年休假,尽可能地服务好一批又一批职工。
陆陆续续地裁员持续了三年,到2015年的时候,公司内剩下的只有包括李平在内的几个极少数人。在他和工会干部的努力下,绝大多数职工都在和企业的协商解除中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李平在化解企业和职工间的纠纷上可以说功不可没,可这并没有为他带来好的福报。2015年6月,企业把裁员的目标转向了李平这几名元老,没有赔偿金,没有解除理由,甚至连事先的解除通知书也没有,企业就直接出具了退工单。企业毫无征兆的做法,让一贯坚持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的李平有些措手不及,也让他十分难以理解,在向上级工会报备企业裁员情况的过程中,曹路镇总工会得知了此事。
或许是出于职业敏感,又或许是为一名勤勤恳恳履职的工会主席抱不平,曹路镇总工会在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上报了浦东新区总工会。
“我们了解了大概情况,就觉得帮这位工会主席维权是我们上级工会必须要做的事情。”浦东新区总工会的维权保障部说到做到,很快,2015年7月,沪上知名的劳动法律所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这项委托。
全权负责该案件的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亚娜向记者透露,李平案件的几个争议点包括,他工会主席的任期到2016年5月31日,公司单方面解除是否违反《工会法》的特殊保护?公司停工停产是否对他未休年假产生影响?还有工会主席的津贴等问题。
从情况调查,收集证据,到起草申请书,递交诉状,崔亚娜和同事黄包办了所有程序上的工作,而浦东新区总工会也不定期地和律师开会沟通,了解事件进程。最终,经过为期两年的仲裁、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企业应支付李平违法解除赔偿金、应休未休年假补偿、工会主席津贴等总计43万余元。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是李平工会主席的身份,围绕这个身份有合同在任期前结束,工会主席津贴享受多少等,都是争议的焦点。其中工会主席享受行政副职待遇有一个全总的通知,但没有法律保障,好在李平任职工会主席之前,有一份企业回复曹路镇总工会的函,明确了李平应该享受的津贴金额,虽然在具体实行时,金额有差异,但也实际履行了部分。”崔亚娜分析。
关键词:全动员李平最终拿到了43万余元的赔偿金,他的胜诉得益于浦东新区总工会引入专业社会力量的决策,得益于曹路镇总工会的先期干预,也得益于上海江三角律所律师的专业能力。他的成功维权是浦东法律援助力量全动员的成果。
浦东区域面积大、劳动争议数量多,队伍人员看似数量较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显得捉襟见肘,常常疲于应付。另一方面,现有队伍较为年轻,他们虽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但在群众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短板,还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让法律援助工作陷于被动局面。
因此,几年前,浦东就开始探索整合社会力量。通过资源整合、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起一支包括社会律师、工会志愿者等在内的社会化维权工作队伍,并通过强化劳动关系指导员队伍服务力度等方式,提升队伍的专业水平。同时,区总也积极挖掘工会自身力量。立足“干中学、学中干”,对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轮流实践培训,通过亲临劳动争议处理现场、跟随带教老师处理具体劳动纠纷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能力和水平。
浦东的法律援助还有一项特色,是与政府部门尤其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安监部门有效对接,并推动街镇、开发区工会与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科室之间建立点对点联系。2016年,区总与区社保中心进行7次联合执法,敦促企业主动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涉及企业26家;与区安监部门联合进行劳动安全事故调查93件,敦促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改善安全措施。
关键词:全覆盖在李平的案子中,浦东新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部长刘述富不止一次提到,要不是他是工会主席,了解工会工作比较多,换成其他职工,或许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有维权需要,找工会娘家人。虽然近几年,工会维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在职工中的知晓度还有待提高。职工在遇到劳动纠纷、冲突事件时,很少主动到工会寻求法律援助,这使得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大多只在信息传递方面发挥作用,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和信息站的工作也主要停留在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方面。
为了突破这个困局,浦东新区总工会确立了服务获取无障碍,即:服务无偿,对职工所有合法诉求提供代写法律文书等无偿服务;身份无限,即无论职工是正式工还是非正规就业人员,都不设限制;时空无碍,即不分时间地点,只要职工有需求,就想方设法提供援助的“援助全覆盖”战略。
同时,借助区总工会强大的职工互联服务系统“工会通”,通过其中的“我要维权”专窗,直接联系服务职工个人,搭建“业务派单+限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实施专职工会工作者“坐班”、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轮值”的线上线下一体式服务。
关键词:全方位要提升工会法律维权的知晓度,仅靠拓展信息渠道、加强宣传还是不够的。在职工心中地位的稳固,核心要素是服务和作为。
浦东新区总工会在援助内容上倡导全方位、多维度。包括探索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指导模式,通过编纂印制工作手册、对工会法律干部进行培训及完善维权联络员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方式,帮助指导基层工会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还有用好“两书”(整改通知书和处理意见书)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明确凡进入信用平台的企业不得参评市级以上荣誉等。 “当然,规范的操作模式、惩治措施,都需要完善的制度做支撑。就拿工会主席李平的事来说,工会主席在关停并转企业中是高危职务,要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就有可能和行政方面撕破脸,但真到最后自己离开时,可能受到的侵害更大,企业内却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为此,我们上级工会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考量他们的特殊性,要有制度上的保障让他们敢于履职,敢于为职工说话。”据刘述富介绍,浦东新区在前两年已经实施了兼职工会主席津贴制,这项机制运行以来,已经成功为多名工会干部维权。
“工会干部既是我们的职工,又是我们工会的助手,维护他们的权益我们更责无旁贷。我们常说援助内容要全方位,不仅要关注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还要关注与其相关的文化、政治方面的权利,全方位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李平事件中的工会主席津贴之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浦东新区总工会负责法律援助事物的张蕾介绍。
从浦东的实践看,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分中心、信息站基本能够做到“劳动仲裁援助到执行、劳动调解援助到签订协议、劳动冲突事件援助到法院”。但是,近两年来,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判决)的执行、劳动协议的履行方面屡屡碰壁,经常会出现案了事未了的情况,前期、中期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却难以应对执行这一重要的收尾工作。
针对执行难的情况,浦东新区总工会要求,法律援助要积极建立争议案件的跟进机制。时刻关注案件进展,监督判决的执行,绝不能送走案件当事人就了事。要对案件进行经常性回访,对劳动裁判得不到执行、劳动协议得不到落实的案件,要做到再次介入。
崔亚娜告诉记者:“李平的案子我们跟了两年,从入企业调查,到撰写申请书,从仲裁一路打到二审,刚开始也没想到会持续这么久,但区总当初和我们律所合作的协议就明确了,法律援助要维持到执行,只要职工还有需求,我们的援助就还要继续。”
职工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工会提供的服务也应多样化,浦东新区总工会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提出,对职工通过不同途径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要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加强信息互通,推动与市总工会会员服务卡数据库、困难帮扶数据库以及全总困难职工数据库等进行对接,为库内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职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实现与职工“零距离”对接。制作法律援助电子地图,让职工用手机等,就可以随时查询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分布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服务。
参与法律援助的力量不仅要有量的积累,更要有质的保障。把好人才关口、提高能力是浦东新区总工会下一步关注的重点。具体来说,工会法律援助岗位新调进或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并通过岗位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时,选好、用好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发挥其在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等方面的优势。
另外,建立起评估机制。无论前期处理,还是中后期跟踪与回访,都按照人头一事一议,不但要对工作作出适当评价,还要给相关人员以合理补贴,提升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考虑建立“工平劳动关系服务中心”,以NGO(非政府组织)的形式运作,区域内发生劳动争议不能就地化解的,先转由该中心调解,调解不成再转入区总。该中心工作人员的招募不限于浦东,不需要固定坐班,也不要专职配备,充分实现区域内外的人力资源共享。
关键词:全覆盖→一小时服务圈为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浦东新区总工会搭建起了“1+8+N”的组织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区总进一步探索覆盖范围缩小到“一小时服务圈”内:在规模企业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员建设,力争做到涉企劳资关系矛盾不出厂门。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非公企业密集的街镇、园区、楼宇设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主动引导职工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进一步扩大援助服务网络,实现职工到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站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目标,使职工就近、快捷、有效获得法律援助。
对于“全参与”的升级探索,浦东新区总工会构想,建设一站式法律援助。充分整合工会各项职能,将信访、监督、调解、援助等各种维权手段有机衔接起来,为有援助需要的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主动与人社、司法及法院等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援助服务联动制度,形成合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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