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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的“变”与“不变”

即使没有在最低工资线上下雇佣职工的企业也认为,最低工资一旦调整,公司的工人就会要求涨薪,为了留住工人,企业就只能跟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涨薪,这对于原本就不景气的制造企业来说可谓雪上加霜。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今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距离1994年各地普遍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已经走过了23个年头。从1992年深圳率先试行最低工资标准,到1994年最低工资被写入《劳动法》,最低工资制度日益完善;就上海而言,最低工资从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达到51%,其标准逐年上调。除了制度与标准的变化,最低工资在本市的影响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改变。

  或许过去,最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是保安、保洁、家政等低端服务型行业,他们的工资常年贴着底线“低飞”,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意味着涨薪,最为直接的影响决定了他们对于该标准时刻保持着极高的敏感度。然而,近几年,受直接影响的人群变了。

  “急招商务大楼保安,包吃住,月薪不低于5000元/月……”这是记者在某蓝领网站上看到的一则招聘启事,这家公司开出的保安岗薪虽然不算低,但绝对也算不上高的。记者在其他几家蓝领招聘网站搜索发现,目前保安岗位的月薪大多集中在3000元至5000元区间,高的达到了8000元至12000元,即使开价3000元至5000元的公司,最后达成的议价也很少是最低标准。上海某保安有限公司的人事经理赵先生告诉记者,保安人员的薪资这几年有本质的变化。

  “别说最低工资标准了,就是我们公司这样每月开价5000元的都经常招不到人,原来在公司内工作的大量人员都流失到外卖、快递等行业中去了,那些行业普遍执行提成工资制,最后到手的收入基本都高于这里,所以公司常年都在招保安。”赵先生透露,公司承接了不少项目,需要大量人员,常年招聘再流失确实增加了不少运营成本。虽然不能说所有保安公司都面临同样的情况,但就他们公司的规模以及在行业内的地位来说,至少能代表大部分公司。

  记者在采访保洁公司、家政公司时也发现了雷同的情况,很多企业都抱怨招不到人,家政阿姨即使月薪提高到4000元,也很少有人甘愿被一家雇主“包月”。李女士由于家里有一位老人需要照顾,雇佣了一名全职阿姨,每月4000元的固定开支不说,节假日照顾要加班费,过年还要包红包,有时高温天还要给点“高温费”,一年算下来,每月在家政阿姨身上的开销早脱离了最低工资水平。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非传统服务业的出现和扩张,分流了传统服务人员,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以及服务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的提升,对保安、家政等传统服务业冲击不小,在供不应求的市场倒逼下,传统服务业也不得不以上调薪资等手段吸引人员,这些行业也早已不是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属“领地”。虽然,保安、保洁等行业的平均薪资已经“跃”出了最低工资线,但还有不少每月拿着七八千甚至上万元工资的人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他们有影响。

  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些人包括了前面提到的快递、外卖等行业,还有不少企业内的销售人员,他们的共同点是薪资的组成分为底薪和提成奖金,一般情况下,底薪参照的就是当年本市的最低工资线。快递小哥小蒋就职于某一快递公司,据他介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经写明了基本工资为每月2190元,之后按提成比例多做多得。“公司每年会调薪,提成这部分不方便操作,基本上就是基本工资这部分,最低工资涨点,它也跟着涨点。”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他们的影响,小蒋坦言,多少会有点影响,但影响有限,“毕竟我们主要靠提成过活。”

  除了靠提成“吃饭”的人员会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影响,不少刚毕业的或是在校实习的职场“新人”认为,标准的上调对他们也会有所影响。“我和同学空余时会到餐厅打工,赚点零花钱,也算增加点社会实习的经历,目前大多数餐厅招小时工给的标准就是上海最低工资的小时工标准。”据此,尚在高职读书的小林认为,即使他还没有踏入职场,也或多或少会受职场“规则”调整的影响。

  按理说,拿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人群应当是最欢迎标准上调的,然而,在记者的实际采访中却发现,他们对标准上调似乎更趋于冷静和理性。“就拿去年来说,上涨了170元左右,我的收入也跟着涨了170元。虽说,有涨总是好的,但其实这一百多元对我的生活影响不大。”受社区分配从事协管工

  作的章先生在采访中表示,相较于工资上涨一两百元,他更关注企业是否为其足额缴纳社保,企业是否有年休假制度,有没有车贴饭贴之类的津贴保障。在他看来,完善的福利制度要远比单纯的工资上涨更实用,如果企业受迫上调工资,另一方面却通过削减其他津贴来补差,涨了跟没涨一样。

  章先生的说法在企业这里也得到了印证。餐饮店老板张先生反映,现在招工,应聘者就几个问题:每月工资多少?缴社保费吗?包吃住吗?一周休几天,每天做多长时间?在张先生看来,社保和食宿直接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现在看病要花钱,吃住消费是生活开支的‘大头’,上海房价高,租房和食物的成本都高,收入低的人不得不考虑这些开支。还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希望孩子能在上海读书的,缴不缴社保直接影响孩子入学。”

  较高的生活成本,以及部分企业为降人力成本的不良做法,迫使那些受最低工资上调影响的低收入人群,将关注度聚焦在影响生活质量和收益实际获得的其他方面,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上调,上调多少反而没有外界预料得那么敏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政府结合方方面面综合考量的,要考虑企业是不是承受得起,涨多少大家能够接受,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就是今年和去年的简单对比,同样的开销,手头的钱是不是宽裕了。”章先生说得很直接。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实行至今,对于该项制度的争议声可以说是“一路随行”,从未间断。“工资涨不起,再涨工资只能机器换人,最终导致低收入劳动者失去饭碗……”这个声音流传已久。在过去的采访中,就曾经有制造业企业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看似不大,但附着的因素太多,如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等,还有水涨船高的社保费,企业负担会增加很多。

  然而,在连续采访数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之后,今年,记者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物价房价上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必然趋势,作为政府的保障手段之一,托底总是需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完全理解。换个角度说,市场经济下,劳动力供求关系是决定劳动力价格的重要因素,生活成本的上升决定了员工有涨薪的预期,即使政府不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要留人,涨薪也是无法回避的。因此,与其将眼睛盯着工资,不如通过其他渠道、手段降本增效。”在某“快消”企业人事经理薛先生看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已经是个“惯例”,虽然对于部分企业来说,确实有影响,但影响也是有限的。反倒是今年全国两会上企业代表对于降税减费的呼声更利于为企业减负。

  对此观点,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有相同的表述。他认为,不能因为企业成本压力大就简单判断是由于工资涨得“过快”。苏海南说,“给企业用工成本减负,不能只盯着工资,而是应着眼于社保费率与其他制度成本促进企业综合成本降低。”此外,他还建议,“在技术创新、工艺流程、管理水平、人员培训方面下功夫,以推动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时合理安排工资增速。”

  记者留意到,今年全国两会开幕时,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进一步减税降费。报告提出,要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四是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五是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

  在薛先生看来,降税减费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于企业减负来说更加立竿见影,既能提升员工获得感,同时又为企业降本增效,这才是大家乐于看到的双赢局面。最低工资率是参考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的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推行最低工资标准,体现的是基本的经济伦理,能让低层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一个兜底的保障,能让他们在看着别人挣大钱的同时,自己的日子也过得去,这无疑有利于增进社会的和谐。

  既然是一项兜底性的保障措施,其保障的内容应当是有法律依据且明确不变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此外,最低工资由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剔除下列项目后构成:(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市劳动保障局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另外,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也就是说是实际到手的“净收入”。

  实行计件或者提成工资的,职工的月实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形成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因个人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的正常劳动不满一个月的,其月最低工资按照实际提供的劳动时间进行折算。形成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享受法定的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会组织有权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企业违反本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欠付数额,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补偿金。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不仅会使得在原最低工资标准线上的劳动者工资增加,其社保待遇的享受、带薪休假的工资、试用期工资等一系列待遇也会随之上涨。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还对某些特殊人群影响深远。

  1、休病假员工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2、失业人员待遇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3、女性产假工资女性的休产假的工资一般按照公司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平均工资势必会有所上升,那样到手的工资是不是更高了呢?

  4、停工停产企业员工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之前,有专家担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使低端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于低端劳动力占比高的中小企业,用工成本会上升很多。如果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就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对于人力成本上升导致“中国制造”竞争力降低的忧虑,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苏海南认为,目前普通劳动者总体工资福利水平仍然偏低,未来还应逐步提高,这是大势所趋。

  对于记者采访中提到的,许多企业面临“不涨工资,招不来人”的压力,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认为,这恰恰是由于劳动收入长期偏低。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国的劳动工资也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下要转变发展方式,再不能走依赖甚至压低劳动力成本谋求增长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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