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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18家PVC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内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经查明,涉案的18家企业从2016年3月起,就开始通过微信群交流、召开会议等手段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

  据世界服装鞋帽网了解,前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内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联手涨价 18家PVC企业吃国内反垄断最大罚单

  经查明,涉案的18家企业从2016年3月起,就开始通过微信群交流、召开会议等手段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导致国内“PVC”市场价格不到半年涨幅超过40%,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依法对牵头主导的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对处于从属地位的16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上述18家涉案企业共计罚款4.57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的一笔罚单,涉案18家企业,跨11个省自治区,企业类型包括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

  微信群里酝酿涨价协议

  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下游行业协会和企业反映“PVC”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的举报,反垄断部门立即开展了执法调查。在调查初期,就发现18家PVC生产企业在去年3月到12月期间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多次召开会议。

  虽然数据高度吻合,但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约定涨价的纸质协议,企业相关负责人也都否认曾经约定共同涨价,没有核心证据,调查工作进入胶着状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决定派出多路办案人员分别奔赴11个省区,同时对这18家企业进行深入取证,在案件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办案人员在一位企业负责人建立的微信群里发现了线索。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群里有企业公布价格执行表提议涨价,其他涉案企业都积极响应表示支持,前有提议,后有响应,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指出,对于横向垄断协议,一般认为只要有两个或以上竞争者,本来应该是竞争的,如果达成了一个限制价格限制数量限制市场的协议,就构成了一个横向的垄断协议。

  垄断产量超七成 谁不执行处罚谁

  共同推高“PVC”市场价格成为这18家涉案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如何确保调价一致行动,牵头主导的企业也是煞费苦心,不仅划分销售区域,设定产品销售的最低限价标准,还警告其他企业,谁不执行就处罚谁。

  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

  微信聊天内容可作为电子证据

  在此次反垄断处罚中,微信群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那么涉案企业在微信群中的聊天内容能否作为证据来认定违法行为呢?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也就是说涉案的18家企业无论是以文字、语音或者视频聊天,其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认定违法行为。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表示,日常生活中的协议,要求各方当事人必须要达成一致,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垄断协议和合同法意义上垄断协议,跟平时所认定的协议不同,只要有联络就可以说已经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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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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