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9- 29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 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 0526 执 1328 号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公司所收到的法律文书显示, 滑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9 年 4 月 5 日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执行询 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99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26 号)。因公司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印章,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与韦振宇、韦俊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周守宾签订《借款合 同》,向周守宾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利率为月息 3%,借款期 限 6 个月(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借款资金汇 至由上述借款人共同指定的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账 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借款尚未全部归还,已累计支付 600 万 元,目前欠付的本金及利息尚需双方结算后确定。 二、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 0526 执 1328 号传票及相关 法律文书,滑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9 年 4 月 5 日对上述借款合同纠纷 案进行执行询问。根据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滑县人 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作出的(2018)豫 0526 民初 6511 号民 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周守宾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滑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同时,公司应 在收到上述通知起 5 日内按照报告财产令和申报表的要求向滑县人 民法院报告财产收入状况。 由于 2019 年 4 月 5 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经公司法务部工作人 员与滑县人民法院电话沟通,滑县人民法院口头同意将执行询问时间 顺延至 2019 年 4 月 8 日。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收到上述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 权利,解决上述因违规使用印章导致公司涉诉的情形。上述事项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 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 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三日
来源:中国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