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深圳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官方微博,针对某品牌服装店试衣间内发现针孔摄像头一事发布警情通报。
根据通报,嫌疑人邓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通报全文如下:
事件起源于6月15日下午,深圳市民钟女士在龙华ICO购物中心试衣服时,发现试衣间内竟然藏有针孔摄像头,钟女士随后报警,深圳龙华警方介入。
根据媒体报道,优衣库负责人罗店长表示,藏有针孔摄像头的线槽并非该店物品,摄像头更并非该店安装,应该是偷拍者借试衣之机,粘贴到试衣镜上面的。
根据龙华警方通报,警方于6月19日7时许将嫌疑人邓某某抓获,邓某某对其利用针孔摄像装备实施偷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全球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