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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人均消费支出32026元 位居各省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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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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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

2019年浙江人均消费支出

32026元

位居各省区第一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浙江居民消费支出名义增幅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全年消费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教育文化娱乐为居民消费增长热点。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026元


2019年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026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7%和5.6%,名义增幅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由于CPI涨幅较上年扩大,实际增幅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呈全面增长态势:


由于学杂费、培训费以及团体旅游等支出迅速增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最快,人均消费362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19.6%;


增速排在第二位的是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人均消费801元,增长15.7%;


食品烟酒和居住两类支出较快增长,人均分别消费8929元、8403元,增长8.9%、8.8%,其中食品烟酒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9%;


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医疗保健四类支出增长较缓,人均分别消费4553元、1716元、1877元和2123元,增长5.8%、3.8%、3.5%和3.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508元


按常住地分,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508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4%和5.4%,名义增幅和上年持平,实际增幅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亦呈全面增长态势


增速位于前两位的同样是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两类,人均分别消费4342元、1024元,增长17.9%、14.7%;


居住、食品烟酒、交通通信三类支出增长较快,人均分别消费9977元、10162元、5368元,增长9.0%、8.4%、7.1%,其中食品烟酒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1%;


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较缓,人均消费2075元,增长5.5%;


衣着、医疗保健两类支出缓慢增长,人均分别消费2259元、2300元,增长1.2%、0.6%。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52元


按常住地分,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52元,同比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8.3%和4.9%,比上年降低0.6和1.7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增一减”态势:


增幅排在前三位依次是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支出,人均分别消费2226元、367元、1134元,增长24.5%、18.3%、11.4%;食品烟酒、医疗保健、居住三类支出较快增长,人均分别消费6529元、1777元、5339元,增长9.4%、9.2%、6.9%,其中食品烟酒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6%;交通通信支出缓慢增长,人均消费2965元,增长0.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同比减少,人均消费1016元,下降3.5%。


人均消费支出居全国第3、省区第1


2019年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21559元)高10467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在各省(区)中位居首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28063元)高944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13328元)高8024元,同样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赚钱:
2019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899元
继续领先各省区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浙江居民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连续第19和第35年荣膺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一体化统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19年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99元,比上年增加4059元,同比名义增长8.9%,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由于全年CPI涨幅较上年扩大,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5.8%,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8511元,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8498元,同比增长9.6%;人均财产净收入5708元,同比增长8.8%;人均转移净收入7182元,同比增长8.8%。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走势


按常住地分,201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82元,比上年增加4608元,同比名义增长8.3%,比上年低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5.4%,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3663元,同比增长8.1%;人均经营净收入9115元,同比增长9.6%;人均财产净收入8202元,同比增长8.1%;人均转移净收入9202元,同比增长8.0%。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6元,比上年增加2574元,同比名义增长9.4%,增速与上年持平;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6.0%,比上年降低1.0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8480元,同比增长9.4%;人均经营净收入7296元,同比增长9.3%;人均财产净收入852元,同比增长8.6%;人均转移净收入3248元,同比增长10.4%。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9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1,比上年同期缩小0.03,比全国平均低0.63,仅高于天津,并连续7年呈缩小态势,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收入水平居全国第3、省区第1位


2019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30733元)高19166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42359元)高17823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16021元)高1385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省(区)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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