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疫情期间煤电油气重点供应,保障居民用能需求工作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同时,成品油价格也在2月份进行了两次下调。
这位负责人介绍,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主要涉及到企业的用电、用气、用油,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简单讲就是“两降低一下调”。
第一项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是阶段性的降低企业用电价格,该项政策明确除高耗能行业的用户外,现行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都涉及。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的时候,统一对这些电力用户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简单讲就是电费降5%。这个政策从2月1日执行至6月30日。二是实施支持性的“两部制”电价政策。对重点的“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进行减免。这个政策是2月7日出台的,2月22日又发文明确执行至6月30日。以上两个政策涉及范围非常广,力度也非常大,涉及金额达到590亿元。除此之外,今年1月1日,深化燃煤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已经实施,更多的工商业企业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第二个措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主要是在现有的天然气价格机制的框架内,提前实行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一是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上游供气企业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降低;价格已经放开的,鼓励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气企业协商降低价格。二是对化肥等涉及农业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用气给予更优惠价格。三是要求地方要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的终端销售价格。也就是说,把门站价格降价的空间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保证政策的落实。同时鼓励各地通过加强本省的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挖掘降价空间,降低终端用户天然气价格。
第三个措施,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我国国内的汽油和柴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是接轨的,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近期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化,2月4日和2月18日已经两次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每吨累计下调835元,柴油每吨累计下调805元。
煤炭供应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是保障湖北和东北的用煤需求。2月22日,湖北省的煤炭库存约493万吨,平均可用54天,处于近年来的高位。东北方面,除了冬煤夏储外,春节期间内蒙古东部地区的主力大矿基本没有放假,保持了煤炭生产供应的持续和稳定。2月22日,东北地区统调电厂煤炭库存1051万吨,可用15天,可有效保障发电及供暖用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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