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8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LF2020-01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336,648,000元减少至332,763,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恒联路88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王少峰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电话:0513-88869069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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