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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新分类监管规则下的行业衍变猜想:头部券商做排头兵 中小券商走精品化之路

《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证券业界对此热议不断。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证券业界对此热议不断。

       事实上,这已是券商分类评级的第三次修订。此前证监会曾在2010年5月以及2017年7月进行了两次修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规则修改除了进一步贯彻和维持证监会现行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外,强化券商专业服务能力并引导券商差异化发展正是规则修改背后的核心逻辑。

而证监会设计的分类评级规则和评分体系一向和券商发展存在着强关联关系,此次规则修改无疑也将对今后券商的发展格局形成不小的影响。

中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淑斌认为,此次修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层对证券行业发展格局的意图,即:具备条件的优质头部券商要有“大格局”“大视野”,做好排头兵;大多数券商要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在特定行业、一定区域内精耕细作,做出特色、做出强项、做出专长、做出精品。

引导财富管理转型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规则修改思路中一个重要方向是要适应证券行业发展状况,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引导证券公司突出主业,做优做强,促进证券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其中,经纪业务和财富管理的指标变化,是监管层适应券商行业变化做出的对应调整。

    国内券商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是经纪业务,但经历了10年佣金竞争后,同质化严重的传统经纪业务已成为红海市场。2018年,在经历了2015年以来股市剧烈波动后的行业下行期后,越来越多的券商意识到经纪业务转型财富管理的迫切性,因此出现了这波财富管理转型大潮。

监管层显然也希望券商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因此此次规则修改也体现了这样的监管思路。

      具体来看,此次涉及到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指标的修改有两处:调整经纪业务评价指标,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排名及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排名”,修改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排名”指标,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分别加2分、1分、0.5分。

     另外,就是引入财富管理业务评价指标,即投资咨询业务和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排名。“上一年度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者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

“这两项指标的调整就是要整合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指标,引导券商加强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山西证券非银分析师刘丽表示。

       华西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魏涛也指出:“零售业务指标方面,首先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指标取消了部均指标,未来美国爱德华琼斯式、深入社区型的、营业部小型化的精品财富管理机构有望获得支持;其次新设财富管理指标,投资咨询业务收入突出或者代销金融产品收入突出将新获加分。这体现监管引导行业财富管理转型的思路。”

       而与财富管理近年来一同被多次提及的还有主动管理的概念。实际上,财富管理和主动管理一定程度上也有交叉的关系,此次分类监管规则修改中也有和这一概念对应的内容,即保留“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指标,增设“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占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比例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

   “无论是转型财富管理还是提升主动管理的能力,监管层的意图都很明显,就是希望券商可以逐渐摆脱对通道类业务的依赖,形成服务的特色。”北京地区一家中型券商自营业务线负责人认为。

投行业务评价细化

      具体业务层面,在此次规则修改中投行业务的评价也更加细化,即将原有的“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业务排名”指标,细化为“承销与保荐业务排名”和“财务顾问业务排名”两个指标。

   “承销与保荐收入位于行业前5 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公司,分别加1分、0.5分。”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指标拆分为二,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突出均能获得加分,引导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发展。”魏涛表示。

将投行业务的评价指标细化,也顺应了券商投行业务发展的趋势,就目前市场来说,有的券商承销保荐业务做得很好,也有的券商并购重组业务做得不错,尤其是对一些中小券商来说,很难两方面业务都做得很好,走其中一条线就是差异化的特色。原有指标合并计算很大程度上对中小券商在此项上加分不利,未能很好地体现鼓励券商差异化发展的目的。

Wind数据也印证了上述说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了2019年承销保荐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排名前20名的券商后发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进入前20名的券商中,有3家未能进入保荐承销前20名,分别为济南证券、东北证券、中原证券。而此次调整正式生效后,这三家券商将会直接受益于新的规则。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和业内人士交流了解到,未来有关券商投行业务的评价还会随着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更好地引导券商加强符合注册制要求的投行业务。

兼顾头部和差异化

     事实上,上述几项分类监管评级指标的变化,已可以充分看出此次规则修改的核心逻辑。魏涛指出,新规下总体上大型券商的优势地位不动摇,边际上鼓励券商特色化发展。业务导向上鼓励财富管理转型,鼓励机构业务做大做强,防范融资类业务风险。

首先分类监管的核心仍是鼓励行业头部券商进一步做强做大,因为无论规则如何修改,大型券商获得的加分远大于中小型券商。

    “营业收入这一总量规模指标上,大型券商一定占优,其次经纪、投行、财富管理、资管等各项业务指标排名仍然是规模收入排名,大型券商也具有较大的优势,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风险覆盖率指标加分也分别设置了净利润行业中位数以上、净资本200亿元以上可以多加分的前提条件,因此大型券商具有绝对优势,我们拿2018年协会已公布数据计算的加分结果也支持这一结论。”魏涛表示。

      不过,打造券业航母之下,监管层对于其他券商的期望是差异化竞争,因此也在评分中专门突出了一些特色业务的加分项,如并购重组、财富管理等新设指标都体现了这一思路。

     “这样中小券商有可能获得突破,如在财务顾问这类目前行业整体规模不大的业务方面,中小券商可能获得突破加分。2018年数据下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此项指标新获加分。新增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投资咨询业务收入目前行业整体规模也不大,某些中小券商也有望在此方面获得突破,例如2018年数据下的中原证券、国融证券、英大证券。这都体现了监管边际上鼓励券商特色化发展的思路。”魏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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