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函》,具体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嘉化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函件编号:上证函[2019]635号),嘉化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嘉化集团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及7月26日分期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嘉EB01”)及(第二期)(简称“19嘉EB02”),合计募集资金10亿元。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和《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分别于2019年12月11日及2020年1月23日进入换股期,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及《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可交债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嘉化能源于2020年6月5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2020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432,730,543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40,785,336股,即1,391,945,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670,959.16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嘉化集团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换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如下:
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修正前的 换股价格 | 修正后的 换股价格 | 修正后的换股价格生效日期 |
嘉化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嘉EB01 | 137082 | 11.335元/股 | 11.17元/股 | 2020年6月12日 |
嘉化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嘉EB02 | 137085 | 11.635元/股 | 11.47元/股 | 2020年6月12日 |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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