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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球鞋时标注“乔丹”字样 中国乔丹起诉

据报道,因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时标注“乔丹”字样,中国乔丹起诉酷买网和亚马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

  据报道,因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时标注“乔丹”字样,中国乔丹起诉酷买网和亚马逊。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的中文字样,侵害了中国乔丹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故请求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乔丹公司紧接着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二次上诉,酷买网和亚马逊认为其在销售Jordan Brand的球鞋时使用“乔丹”中文字样是基于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姓名权的授权,属正当且合理的使用范围,并未构成侵权。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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