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消协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天津消协”)发出公开劝谕,请“迪卡侬”“狼爪”“Lafuma(乐飞叶)”“哥伦比亚”“THE NORTH FACE(北面)”“猛犸象”“探拓”“富贵鸟”等品牌冲锋衣生产销售企业履行经营者义务,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据悉,上述品牌冲锋衣生产销售企业使用其他服装产品标准生产,且产品明示吊牌上标称非冲锋衣的产品,却以“冲锋衣”作为产品名称进行销售宣传,并且对消协组织的监督拒不整改。
天津消协认为,上述品牌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天津消协对以上品牌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公开劝喻: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做好售前查明与宣传工作;积极履行企业法定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迪卡侬”来自于法国,是体育用品零售商,由米歇尔·雷勒克于1976年创立,第一家店开在法国里尔附近的小村庄恩洛斯。2003年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卡侬公司”)成立,目前有191家分支机构,涉及迪卡侬公司长沙洋湖分公司、迪卡侬公司广州增城广场分公司、迪卡侬公司武汉金银潭分公司、迪卡侬公司深圳石岩分公司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迪卡侬公司此前还有多项违法记录,涉及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发布违法广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等。
连续4年因同样的问题被处罚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0713 号)显示,经查,迪卡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从生产商购入规格型号为2139564 8373466/235mm 的女式运动鞋 168 双。2019 年 10 月 8 日,经上海鉴正皮革质量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检测,上述女式运动鞋在成鞋耐折性能检验中被判为不合格。除抽检部门买样的 2 双,其他 166 双已全部对外出售。又查,迪卡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起从生产商购入规格型号为2746810 8547441/260mm 的男式运动鞋 125 双。2019 年 10 月 8 日,经检测中心检测,上述男式运动鞋在成鞋耐折性能检验中被判为不合格。除抽检部门买样的 2 双,其他 123 双已全部对外出售。
上述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2020 年 8 月 13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迪卡侬公司罚款 69729.84 元;没收违法所得 29475.06 元。
此外,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 152019001389 号;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8012141号;沪监管浦字〔2018〕第 152018010979 号)、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市 案 字〔 监 处 2017〕第 070201710434 号)显示,迪卡侬公司因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2017年至2019年间也被处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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