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办发布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加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深化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合作共建,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大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原文如下:
(十一)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结合外贸企业需求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重点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向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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