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7月12日晚间公告,2022年7月12日,公司接到股东陈丽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陈丽芬女士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于2022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陈丽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本次解除质押26,59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9,351,02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3.06%。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3%,合并已质押股份427,174,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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