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提供协商资料或被记入诚信档案

企业方应当向职工提供必要的情况和材料,拒不提供材料的,由主管政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企业、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劳动关系领域评优评先资格。

协商资料诚信档案劳动法律 2016/12/1 22:13: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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