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认真研究税务管理,确保对自身适用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时、全面、准确作出判断。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并及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山西省国税局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助力全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2011年我国将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居民企业转让6类技术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通知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19日公布了《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北京等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10%的优惠政策。
国税函〔2008〕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关于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现明确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