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单位自提自运商品的,不得拒付,因为收款单位在自提自运商品时对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已经当面验收。
银行对收到的付款单位的“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所附有关单证,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只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即办理有关手续,实行部分拒付的,将部分付款款项划给收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