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1.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是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作好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对方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1)签收。签收是收文办理的第一道程序,指收到文件后收件人在对方的文件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表示收到。其作用,一是为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提供一种凭证;二是为了保证文件运行安全。
收文办理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反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