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则并不违法。实践中认为女职工只要处在“三期”内,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第41条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如果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存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则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