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显然并不属于“纪律处分”。如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均没有“开除”的概念和相关规定,相近概念只是“解除劳动合同”。
不少公司都会设立一些罚款规定,如迟到扣罚、早退扣罚等等,但是,法律并未规定企业有罚款权,贵州人黄某在莆田秀屿工业园的一家鞋厂打工,因盗窃厂里2双鞋,被工厂罚了6000元,法院人问问鞋厂罚钱6000缺少法律依据,应立即返还给黄某。
我国的外贸代理制自从1991年国家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及1994年5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开始起走上法规制道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