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消费者认知度的中小企业纳入其中,将培育重点向不同领域延伸,引导企业创立自有品牌,激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全市工商系统共开展新《商标法》宣传活动11次,召开企业培训活动9次,培训人员达920余人次,使得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商标相关知识,有效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构筑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