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新近出台的《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今年10月1日起,凡能耗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内,电价加价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电监会浙江监管办确定;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