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详细的资讯吧。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五险统一征收作了方向性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同时删去原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下发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狠抓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