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童装新规,把童装依「安全技术类别」分成A、B、C叁级,A类最佳。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此外,婴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不能使用金属、别针等锐利物。
首次明确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史上最严”童装标准能否直接转化为更高质量的童装,关键不在有没有出台“史上最严”童装标准,而在于严格执行与否。
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规范》,成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ABC三类,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随着童装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出口童装在安全方面仍然不达标,屡遭扣留召回。国内市场上童装拉带绳索普遍不符合标准要求,童装安全隐患突出。就生产者而言,并非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设计不合理、安检不过关,本质是企业对我国童装标准的非强制性的忽略和不重视,更是对国外市场安全准入要求的不了解。
随着国民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对于儿童服装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订了儿童服装标准体系。
随着国民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儿童服装消费者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消费者对于儿童服装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消费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儿童服装的安全,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期,由于欧盟、美国等国家及地区针对儿童服装安全性实施新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出口童装因绳带、小部件、易燃、含有害物质等安全问题被召回或通报的风险激增,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此建议我市服装出口企业及时了解国外童装新标准安全要求,加强工艺管理,改进工艺设计,在签订童装订单(尤其是大额订单)前可预先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并在出口童装报检时附带样品,原辅材料应及时送样检测。
近期,由于欧盟、美国等国家及地区针对儿童服装安全性实施新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出口童装因绳带、小部件、易燃、含有害物质等安全问题被召回或通报的风险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