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起,伴随我们十余载的“请认准驰名商标”的宣传口号,将消失在市场变革的浪潮中。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日前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ERP,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工具,大都应用于传统制造业,但电商ERP市场良莠不齐,仍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