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出口越南的纺织品中甲醛和和来自偶氮染料的芳香胺含量须满足新的限量要求。根据新规,在越南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30mg/kg(毫克/千克)。
江苏出口澳大利亚皮革制品需限定芳香胺含量,出口澳大利亚的相关企业须密切关注澳大利亚相关技术法规动向,严格限定皮革制品、纺织品服装等产品的有害芳香胺含量。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面,大家就跟着世界服装鞋帽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