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越南贸易防卫局发布消息称,越南国内企业自2019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印
2011年8月9日,印度海关发布第73/2011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自中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朝鲜出口的尼龙长丝纱线(包括小于67底泰克斯锦纶单丝,但不包括高强度的尼龙单丝或渔网尼龙线)延长征收反倾销税期限。
2010年6月1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由于尼龙长丝纱线不可能按照申诉方的要求进行区分和分类,因此维持原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540210下的除外)。2005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尼龙长丝纱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7月,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