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要求:最低不少于1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第一大股东(发起人)持股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股东资格:外籍人士也可入股
作为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的企业,需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此外,第一大股东(发起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还应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入股前两年度连续盈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第一大股东(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在当地县级政府的组织指导下,由第一大股东(发起人)为主协商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名-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高管资格:精通金融知识
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董事长和经理应具备从事银行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申请程序:向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县(市、区)政府提交材料申请书等材料。
申请材料经县(市)政府初审后,报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并报市州政府备案。凭审核批复文件,依法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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