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类】 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分类细目】 再就业管理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 2003.05.19
【实施日期】 2003.05.19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题】 关于加强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号】 劳社部函〔2003〕75号
【主题词】 劳动 宣传 通知
【正文】
关于加强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3]40号),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实现今年净增就业800万人以
上,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0万人以上的工作目标,必须大力加强再就业
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的重要意义
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关系改革
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千
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
求的重大实践。今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方针政策的关
键之年。要把加强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作为落实再就业政策、推动
工作进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主动协调商请新闻媒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大力宣传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的方针政策及各地政府出台
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和宣传
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典型。要通过切
实有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使下岗失业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各级基层
机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用人单位积极运用政策,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
和支持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增强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地要制定宣传计划,把握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和咨
询活动,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将宣传和咨询服务与本地区开发岗位送信息、组织培训送技能、指导创业。
来源: asia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