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涵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十一个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城乡改革;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较完整地确立了2010年的重点改革任务。
一、国务院要求“确保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十一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并强调“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牵头负责部门要积极推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2008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是二战以来的最严重危机,世界经济格将以何种方式重新走向繁荣,还尚未可知。
而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依然存在:首先,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成为经济发展支撑力量,私人部门投资意愿不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制约了结构调整的进程;其次,城乡二元分割,两者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以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为基本内容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是制约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扩大居民消费乃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资源价格尚未理顺,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从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当前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向“深水区”迈进是大势所趋,这对直面世界经济格局调整后可能带来的新挑战意义重大。
三、客观来看,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一项重点工作的突破程度应有所不同。
从现实情况看,各领域原有改革程度的基础不同,结合当前经济状况,各项重点工作应实施的轻重缓急也不尽相同。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及“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意见》最先提及的改革领域。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境收费改革、深化财税以及金融体制改革”,这是从体制机制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有效的价格杠杆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中央的不同考量是:资源税和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的要求是“出台”;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要求“全面推行”;房产税和水价改革要求是“稳步”或“逐步推进”;环境税的开征则仅限于“研究”层面。
“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及“深化民生保障和社会领域的改革”,则既是重要的利益平衡机制,也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转型的基础性支撑和重要环节。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要求继续“完善”和“深化”;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求“逐步建立”及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只是要求“研究”,各项改革推进的程度已较为清晰。
“深化涉外经济改革”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较多方面仍仅限于“研究”层面,“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则更多属于成功改革经验推广层面。
四、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房产税改革已箭在弦上,并将逐步推进。
本次《意见》增加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要求,向市场非常明确地传递了今年中央“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
除针对楼市部分除了重申推进房产税改革外,本次《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
从现有政策情况来看,由上海率先推出“房产税”调控政策,再向其他房价明显过高的城市推行,将是大概率事件。可紧密跟进“房产税”最终的征收原则、执行方式以及对于房价的控制效果。
我们认为: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领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获益。与节能减排相关的循环经济、建筑与照明节能、余热利用、新型空调、清洁煤技术等领域也存在大量投资机会。而相应对于石油石化、煤炭、房地产等行业则要保持一定的谨慎。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