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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网站纵容假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假冒商品泛滥成灾,已经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2月11日,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向腾讯科技表示,由于网上假货引起民众争议过大,这一现象已成为近期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假冒商品泛滥成灾,已经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2月11日,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向腾讯科技表示,由于网上假货引起民众争议过大,这一现象已成为近期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我觉得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民生话题越来越受关注;二是网上交易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三是网上假货泛滥现象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注。”


  不久前,北京市先后查处多起淘宝网店主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不少专家认为,上述迹象表明网上打假正成为网络监管“动真格”的一大重心。


  律师观点:监管应从源头入手


  由于网上交易跨地域等特性,许多消费者买到假货后,很难找到相应的管理部门投诉,找C2C网站投诉也很难有结果,消费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于国富对此认为,网上交易虽然在互联网渠道进行,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现实交易。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在网上售假也应该承担同样的民事责任。


  网上售假现象能否得到真正有效监管和控制?于国富给出了肯定答复。他认为,网络交易正呈现集中化的趋势,绝大多数都是在淘宝网、易趣、拍拍等少数网站进行,只要对这些C2C平台网站监管到位,网上假货现象将得到极大遏制。


  “只要在源头上控制住了,假货问题就好解决了。关键是源头怎么去控制?”于国富称。{page_break}


  网站纵容假货将负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发生的多起因假货引起的官司中,受侵害的消费者以及厂商大多以败诉告终。


  去年底,广州公布了十大知识产权案,其中德国PUMA公司状告国内最大C2C网站一案尤其引人瞩目。PUMA公司状告该网站为大量假冒PUMA产品提供服务,但广州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由于网络延伸空间的全球性,网络服务商不可能对网络商店所售商品商标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对PUMA公司的指控不予支持。


  类似的官司还有很多。由此引发的争议是:互联网的“免责条款”能否成C2C网站的掩护伞?


  于国富对此认为,尽管在网络交易环节中,C2C交易平台存在一定免责的可能。但是,如果C2C网站存在纵容或者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C2C网站对于假货信息完全知情,就可以告赢网站。另外,C2C网站推荐假货的行为,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于国富称。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C2C网站滥用“免责条款”掩护自己,纵容假货泛滥,使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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