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讯 “这是什么靴子啊?穿了两天,鞋面就开裂了,商家至今也不给个说法。”昨(14)日,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城工商所接到市民王女士的投诉称,她所购的新靴子刚穿两天就出现鞋面开裂,在三包期内,商家却不退货。
据王女士介绍,她于10月5日在宜宾城区北大街的某专卖店买了一双180元钱的靴子,可穿了两天就发现鞋面出现了裂缝。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看了皮鞋后,认为是王女士穿着不当造成的,只同意帮其维修。王女士坚决要求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后,王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工商执法人员接诉后,对此事进行调解,并向商家和消费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最终达成由商家同意换一双同等价格的新鞋,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来源:宜宾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