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讯,据港媒报道,非凡中国(8032)月前宣布收购李宁公司(2331)约三成股权的交易,让投资者见识两家公司主席李宁借壳进军内房业的“非凡财技”,惜该宗交易17日被港交所(0388)裁定属于“反收购”,即要经过如同新股上市的审批程序。转型从事体育推广业务的非凡中国则贯彻运动员“屡败屡战”精神,已提出上诉,并表示即使上诉被驳回,仍会探讨各种方法完成收购。
非凡中国17日公布有关收购李宁公司的交易,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裁定,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下之反收购,而公司正就有关决定提出上诉。体操王子李宁今年8月底宣布,拟将其所持李宁公司约31%股份,注入新上市旗舰快意节能(非凡中国前身)。
原拟将李宁31%股份注非凡
根据《上市规则》,“反收购行动”通常指某项交易,影响到公司控制权,或变相将拟收购资产上市。有熟知上市要求的人士指出,《上市规则》是原则为本(非条文为本),故没有具体指标,界定单纯的注资和收购买壳的分别。委员会评核个别交易时,会考虑交易的意图,要是公司的解释无法令委员会信纳注入或收购资产的动机,而交易又会令公司出现重大变动(例如影响控制权或本业转变等),委员会或会视有关交易为“反收购”。
这名熟知上市要求的人士补充,委员会不会刻意妨碍上市公司自由买卖,亦非反对公司借壳,但大前提是,任何等同变相买壳的交易,要符合的要求,就要等同公司申请上市,不容有人以易于上市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地位。
非凡中国执行董事陈宁昨日表示,料联交所最快约一个多月会就公司的上诉回复,有信心最终可完成交易。该公司其后透过公关公司发出声明,称非凡中国意向仍是在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下继续进行收购,与李宁成立策略合作,把非凡中国发展为体育及环保综合企业。
声明又强调反收购裁定不代表收购李宁的交易告吹,惟交易需更多时间符合更多要求,公司将尽力达至这些要求以完成交易。倘若上诉被驳回,非凡中国会探讨各种方法,继续在符合有关规则下进行收购事项。
极速壮大方案无助股价
事实上,李宁透过发行大批新股以及注入三成一李宁公司股份等“空手入白刃”的方法,迅速壮大快意节能,借壳发展内房业务,堪称“技惊四座”,但从两家公司股价看,市场未算受落。非凡中国虽然在公布交易翌日股价急升18%至0.92元历史高位,惟之后无以为继,至17日股价已滑落至0.395元。李宁公司当日股价逆市下跌最多近9%,低见22.8元,自此亦一直在该水平徘徊,17日收报21.25元。
来源: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