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但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与民国初年革命、共和、改元之举直接的触及,莫过于家家户户的男人剪辫和女人放足。革命者们在取得政权的同时,对辫发、缠足和服饰也进行了从“头”到“脚”的革命。
南京临时政府期间,孙中山就签发了包括剪辫、放足的诸多法令;民国元年,迁至北京不久的民国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颁发了第一个服饰法令,即《服制》。该法令将西式服装大胆地引进中国,燕尾服被确定为大礼服,配有西式白衬衫、背心、黑领结、白手套及黑色高筒礼帽和黑色漆皮皮鞋。西装也是民国男子的半正式礼服,翻驳领,左胸开袋,衣身下方左右开袋,单排或双排钮扣,与背心、西裤构成三件套西装。学生服是西式改良服装,通常为立领。 不过,当时社会上最普遍穿着的依旧是大襟右衽中装长袍和马褂。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在民国初年是并行于政治社交场合的。
女性服饰也在迅速地发生变化,借助共和革命之力,开始了简化。由清末的上袄下裤演化为上袄下裙为主流,衣服更加称身适体,上衣腰身收得较窄小,大襟右衽,袖长不过肘,袖口呈喇叭状,又称“倒大袖”;腰臀呈曲线,下摆有弧型、圆角、直角等,张爱玲称:“时装上也显现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1]裙子也较清末略短,有改变马面裙的褶裥做法,任面料自然下垂;衣裙衣裤装饰比清末减弱,镶滚、缘边减少。
此时,仿西方教育模式的女子学堂兴起,女校服的新颖素雅开一代现代女装风气之先,尤其到民国后期遂成为新的时尚女装。“五四”新文化运动使青年女子服装更趋简约朴素。衣衫狭窄修长,黑色长裙相配,袄裙不施绣文,被誉为“文明新装”,而成为当时女装中的一支独秀。
当然,大多数女性对服饰的改易是审慎的、保守的。清末的女装样式在民初时期依旧流行,但是装饰日趋减少,镶滚不再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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