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李渊于621年正式颁布东舆衣服之令,对皇帝、皇后、群臣百官、命妇、土庶等各级各等人士的衣着、色彩、佩带诸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唐朝的衣冠制度正式确立。
例如唐朝服饰色彩规定:黄色只有皇帝和皇室亲臣、贵臣才可穿用,他人穿用则为犯罪,因此黄色为皇权的特殊象征。另外,还以服装的颜色区分官职品级:三品以上服紫色,五品以上服朱色,六品为绿色,七品为青色。
唐代的妇女服饰,是历代中的佼佼者。衣料质地考究,造型雍容华贵,装扮配饰富丽堂皇。
唐都长安不仅是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与朝鲜、日本、波斯等国贸易、文化交流频繁。唐朝服饰形成了独特的开放浪漫风格。袒胸、裸臂、披纱、大袖、长裙是唐代妇女最典型着装形象。
唐朝年轻女子不受保守传统的约束,她们不仅可以穿袒露胸臂的宽领服装,甚至穿上胡服男装,在街上策马扬鞭,政府和社会还允许女性享有选择配偶和离婚的自由。
唐代女装主要是衫、裙、帔,还有短袖半臂衫(套穿在长衫外面)。最时兴的女子衣着是襦裙,即短上衣加长裙,裙腰以绸带高系,几乎及腋下。
唐代文官,主要服饰为幞头圆领窄袖袍衫,幞头的两脚也有许多变化,到了晚唐五代,已由原来的软脚改变成左右各一的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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