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都认为结婚是人生一件郑重的大事。当然,这种理念在当代好像有所减弱。随之而来的,是置办婚服也比以前随意了。
在过去,置办婚服是颇具文化含义的,西方人依据宗教的成分多一些,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多一些,其他各国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承与特定意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对于一个新家、两边家庭及后代都有指向性吉祥含义,疏忽一点都唯恐带来不愉快。
如今不同了,大多数年轻人觉得,婚礼是一次礼仪活动,是一次展示自己的机会,因而秀婚服的结果是艺术性加强了,个性突出了,不再拘泥于应该怎样,而是最好与众不同。从种种打破传统的婚服来看,新人们已经尽量想出些别人想不到或不敢做的点子。比如在英国,曾有一对新人穿着酷似亚当夏娃的衣服,当然这些无花果树叶裙的灵感来自于《旧约全书》或说《圣经》,婚礼也安排在山洞中,希望以此给众来宾一个惊喜。还有西方新人安排在水中结婚,那新郎新娘也就只能穿潜水服了。婚服已经千奇百怪,最明显的一个趋势,是依然沿用过去的婚纱,但款式经过大胆改革。如婚纱裙体前身减短,仅像超短裙,而两侧及后身还维持原来长裙的长度。要知道,秀腿露在外面,这是违背西方女性裙装的传统的。
中国当下年轻新人更不会选用民族传统婚服了。着装已经全盘西化,因而西方的婚纱也就成了如今新娘的必选婚服。只不过,学的过程中难免跑偏,如集体婚礼上时常有新娘穿上红缎子、蓝绸子、浅绿雪纺的婚纱,如果按照西方礼仪,处女新婚要穿白色婚纱以示纯洁,二婚、三婚时新娘可披米色、淡黄、浅粉的规矩,那么这些新娘在西方人看来,不知已经结过多少次婚了。
先来看一下西方婚服的讲究,美国学者伊丽莎白·波斯特在1922年著的《西方礼仪集萃》中,专门写到结婚礼服。她在当年说“根据统计,每年美国有三百万妇女结婚,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妇女选择传统结婚礼服。没有任何一种服饰像长白礼服和长头纱那样令人感到惬意、浪漫、舒适。它能——也应该——适合于流行的婚礼和特殊的婚礼,并且应该尽可能适合于穿戴者。”
当年的新娘必须准备正式昼礼服、正式夜礼服和非正式昼礼服。其中需要白色长礼服、拖裙、长头纱和手套,女随从们也要置办长礼服以及与此相配的鞋。新郎、男随从和新娘父亲,要穿前下摆向后斜切的燕尾服,条纹裤、珍珠灰背心、硬领的衬衫配灰黑条活结领带。如果穿大领衬衫需要配宽领带。另外,还要灰手套、黑丝袜和小山羊皮革鞋……这些只是最重要的,因为还有新郎的父亲和母亲,加上新娘的母亲以及男宾、女宾等,可复杂了。如今年轻人别说如此穿着,恐怕一听就晕了。
以上这只是近代西方最规范的婚礼服,实际上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符合社会标准的婚服,其中不乏许多有特殊的讲究。15世纪的佛兰德斯(约位于现比利时)画家杨·凡·艾克有一幅名作叫《阿诺芬尼的婚礼》,年轻贵族阿诺芬尼在1434年举行婚礼时,新娘的婚服使人们看上去她宛如有孕待产。这是怎么回事?原来1348年8月的英国小镇里,身体健壮的青年铁匠马丁·特德四天前从伦敦郊区的集市上卖锄头归来,便高烧不起,全身出现点点黑斑,以至一命呜乎。人们恐慌极了,把他的家人赶到森林,把他的家也焚烧一空,可是,“黑死病”还是蔓延开来,仅14世纪的一百年中,欧洲就被这一瘟疫夺去了2500多万人的生命,使欧洲人口减了四分之一。幸存的人珍惜生命,因此认为新娘穿着孕妇样的衣装预示着家族兴旺和农业丰收……
婚服本可以多样的,婚服中蕴含着深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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