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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四大条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马鸿、马少贤、伍骏、廖岗岩、独立董事刘岳屏、马卓檀、王鸿远7人参加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广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在广州市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直营店销售“潮流前线”品牌服饰。新设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广州市搜特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及饰品、皮革制品、鞋袜、围巾、帽、箱包、日用品。


  新设子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为准。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及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29,433,810.59元及剩余超募资金109,221,656.75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委托加工费、工资及广告宣传费等。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及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关于搜于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及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2年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综合授信、向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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