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绍兴市区工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榜单公布,1851家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2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1349家)被分成4档的做法颠覆了此前单纯以产值或投入为指标的企业排序。这也是绍兴市区企业自去年7月公布企业“亩产”榜单后,又一次公布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
此前,绍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绍兴市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市区印染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配置排污指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市区印染企业开展单位用电、占地、排污等综合经济效益排序,进一步优化配置排污指标。《实施意见》已经绍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分行业、分规模排序‘亩产’,是为了使评价更科学、合理。”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荣社介绍说。
《实施意见》规定,排序对象为绍兴市区(含滨海新城江滨区)范围内涉及印染行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新成立企业在投产第2年纳入评价范围。根据每年度公布的市区工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排名,对其中涉及印染行业的工业企业按先后顺序依次排名进行年度排序。
那么工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排名榜单是如何出炉的呢?以规模以上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为例,其核算公式为:税收×55%+利润×15%+工资×15%+折旧×15%。此外,还需计算企业综合加权数据,即将企业单位用电、占地及排污综合经济效益与区域企业平均效益对比,并乘以相关权数,得出最终排序数据。排序所涉及的数据均由市财政、统计、电力、环保等部门提供。
绍兴市环保局根据市区印染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对市区57家印染企业采取优胜劣汰、有保有压措施,优化配置排污指标,实行“二类四档”动态管理。
这二类四档又是如何区分的?根据规定,一类,指综合经济效益指标高于或等于印染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标平均数的。排序前5位的企业为第一档企业,在原核定排污权指标的基础上增加3%;其余列为第二档企业,原核定排污权指标保持不变。二类,指综合经济效益指标低于印染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标平均数的。除排序在最后5位的企业列为第4档企业,在原核定排污权指标的基础上削减6%外,其余列为第3档企业,在原核定排污权指标的基础上削减3%。
此外,排污权指标根据印染服装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年度排序,并按上述规定每年调整。“十二五”期末,根据每个企业各年度的排污指标调整情况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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