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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氨纶推迟氨纶提价 并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1月为氨纶行业旺季,华峰氨纶曾计划在10月氨纶提价确认收入后,公司计划11月提价,由于下游市场表现疲软,公司早前曾计划的11月氨纶提价还需再等等,以观察市场未来表现。现在跟世界服装鞋帽网的时尚小编一起了解详情吧!

  华峰氨纶董秘陈章良周三表示,由于下游市场表现疲软,公司早前曾计划的11月氨纶提价还需再等等,以观察市场未来表现。


  “目前下游需求疲软,在其他化纤品种价格下降较多情况下,公司氨纶产品提价计划要再等等,看看市场未来表现。”陈章良表示,“11月为氨纶行业旺季,公司早前计划11月提价。”


  陈章良称,公司目前出货量环比上月下降200吨左右,但氨纶有效库存依然维持在10天以内,开工率100%。公司氨纶售价未下调。


  华峰氨纶: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发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下午2:00在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华峰氨纶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5:00至2013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431,625,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27,417,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8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4,207,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7%。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804,2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097,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5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page_break}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2)发行方式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3)发行数量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4)发行对象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6)限售期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7)上市地点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8)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800,3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9%;弃权1,101,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4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0%。


  3、审议通过《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763,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4%;弃权1,138,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5%。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763,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38,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71,752,2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42%,反对757,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3%;弃权1,1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4,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5%。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761,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40,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6%。


  7、审议通过《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757,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4,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22,89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757,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4,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757,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4,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29,723,54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757,4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1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4,3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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