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化陈列。即通过精心地选择、归纳和组织,将某些商品按照系列化的原则集中在一起陈列。系列的归类和组织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例如,功能、风格相同,款式不同的服饰;面料、款式相同,颜色不同的服饰,同一品牌下,不同品类的服饰;种类不同,但可以相互搭配的服饰;服装和与之配套的饰品等等。特点是:通过错落有致、异中见同的商品组合,使顾客获得一个全面系统的印象。
对比式陈列。是指在服饰商品的色彩、质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设计构图、灯光、装饰、道具、展柜、展台的运用上,采用对比式设计,形成展示物间的反差,达到主次分明、相互衬托的展示效果,从而实现突出新产品、独特产品、促销产品或专利产品等主要产品的目的。特点是:对比强烈、中心突出,视觉效果明显,使被陈列的商品大大加强了表现力和感染力。
重复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特点是:使顾客受到反复的视觉冲击,从而在感觉和印象上得到多次的强化,并有“该产品是唯一选择”的暗示作用,可使顾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对象陈列。它的含义是: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广告、道具和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同顾客的亲和力,达到引起顾客兴趣和好感的作用。特点是: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标志性强,影响力集中,使顾客具有归属感和亲切感。
层次性陈列。是将同一卖点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产品和消费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划分层次依次摆放,使顾客能迅速确定自己的购买目标,方便快捷地进行选择和购买。例如,可以分为:时尚产品、畅销产品和长销产品;高档产品、中档产品和低档产品;系列产品、成套产品和单件产品;主要产品、配套产品和服饰配件等等。特点是:分类清晰、主次鲜明、标识突出,可以吸引不同类型的顾客,方便顾客比较和选择,容易营造出热烈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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