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6项针对创业板的举措,包括适当降低首发财务准入指标、拓展市场服务面、建立再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完善首发信息披露制度等,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其中,适当降低首发准入门槛的“减”项和再融资制度推出的“增”项,不仅使得创业板迎来自开板以来最大一次制度再造,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夯实了创业板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平台作用,创业板市场羽翼渐丰。
从筹备十年之久正式开板,到理顺退市制度,再到再融资机制的推出,创业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幅提升。
首先,创业板市场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背后是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创业板阶段性的成果与创业板当初设计的初衷和市场的期待还有很大的距离。”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两会期间也曾表露出创业板改革的取向。创业板市场经过四年多发展,初步实现设立时的预期目标,推动科技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不过,从逐渐成熟的市场环境和实际企业需求来看,初期设立的发行条件和再融资制度的缺失,显现出创业板一定的局限性,不仅将大批创业企业挡在门外,而且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亟待改革。
从此次修订的措施来看,首发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取消了财务指标增长的硬性要求,允许收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盈利记录即可上市。这不仅将一些优质但业绩波动的企业囊括其中,使得创业板市场覆盖面扩大。同时,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再融资机制的推出,也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得到满足,客观上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价形成制约,改变此前上市公司股票有限供给的局面,对创业板市场长期估值起到重要的平衡作用。
其次,此次推出综合改革措施,完善了创业板运行机制,明确了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新三板的全国扩围、区域性股权市场地位的明确,使得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脉络逐步打通,伴随各个市场的顺畅运行,最终将形成“正金字塔形”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创业板市场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与否,关系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全局。从这一角度考虑,证监会发布上述6项措施,不仅使得创业板市场机制更为健全和完善,而且上述措施实施后,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较主板低,但高于新三板挂牌条件,基本符合创业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定位。
再则,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同时,改革过程与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互相伴生。适度降低首发财务门槛、再融资机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是证监会放权于市场。在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滥用市场规则、跑偏的情形,而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中事后的监管,要勇于纠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时期,证监会适度降低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也可以看做是注册制在创业板的一次简单试水。随着资本市场法制、运行机制、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等各项生态环境的改观,注册制改革有望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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