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 江苏:违反环保规章等从事经营活动最高可罚15万

江苏:违反环保规章等从事经营活动最高可罚15万

昨天,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草案修改稿),违反环保规章等从事经营活动,最高可罚15万元。接下来,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草案将违法经营额作为罚款限额的基数,而违法经营额有时难以计算,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说,修改稿取消了此前的草案中罚款限额与“职工的年均工资”“违法经营额”相挂钩的内容,而是直接明确罚款金额。


  《决定》(草案修改稿)明确,对公民违反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方面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设定罚款不超过5万元。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这些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设定罚款不超过15万元。对非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设定罚款不超过3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定罚款不超过10万元。


  对违反其他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设定罚款不超过5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定罚款不超过3万元,可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设定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链接: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切实推进制度规范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四风”问题的整治。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由接待部门填写审批单,交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接待用餐标准,烟酒不上桌,取消对外酒店签单,一律实行“廉政灶”就餐。


  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监察室实时监督。车辆外出办公采用登记制度,明确用车人员、用车时间和用车区域,凭主管人员批准的派车单至办公室领取钥匙,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办公办案费用经由财务人员专人审核、部门领导与院领导层层把关审批后据实报销,不得违反规定发放节日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是制定“四项”考核制度。推行每日考勤登记上下班和有事请销假制,每月对考勤结果通报。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至个人,年底进行绩效考核。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